2024年9月7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06,简称“东方电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9号。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东方电缆存在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和独立性不足的问题,包括关联董事未在关键议案中回避表决,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员工参与公司审批流程和获得奖金等。
监管局要求东方电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东方电缆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中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股票配资炒股网,公司上半年毛利率为22.43%,较2023年年中的28.62%降逾5%,为近5年中报最低值。存货方面,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达18.67亿元,为近5年中报最高值;同时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跌至1.57%,2023年同期数据为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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